恋少女癖的书店店员常盘•布库布库先生,为了杀死昔日恋人芳一•聪子小姐,请来了专业杀手维雷维雷•凡•斯坦先生到自己家中。
「这孩子是个美少女啊,杀了太可惜了。」
维雷维雷拿起聪子的照片,像个看着孙女的老人般眯起眼睛。
「我们从她十二岁就开始交往,到十四岁生日那天分手。之后她就精神失常,开始啃食我店里的书。」
「是被山羊的幽灵附身了吗?」
「她不是随便吃什么书,专挑侦探小说下手。我店里侦探小说特别多,这样下去店就要倒闭了。」
「真是只贪心的山羊。那就把它伪装成随机杀人案吧。」
维雷维雷说完,常磐•布库布库先生露出了一副被逼入绝境的老鼠般的表情。
「其实,我希望尸体最好别被发现。」
「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。你要的是杀人吧?处理尸体要多加四千美元。」
「我付不起这么多钱。不过,聪子大腿内侧刺有『SATOKO LOVES TOQIWA』的刺青。」
「真是对蠢情侣。」
「我现在很后悔。总之,如果警方发现尸体,我肯定会第一个被盯上的。」
「好,我想到了。」维雷维雷打了个响指。「我会在不让你被怀疑的情况下杀掉她。作为追加费用的替代,你推荐一本短篇集给我,要篇幅短小又特别精彩的那种。」
「你打算怎么做?除了弃尸没有其他办法了吧?」
「你就放心交给我吧。」
维雷维雷咧嘴一笑,将聪子的照片收进怀里。
隔天早上,常磐•布库布库先生上班时,在办公室的地板上发现一具尸体。
「这是什么啊?」
常磐•布库布库先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起初以为是狗的尸体,仔细一看,是一具被剥去全身皮肤的女性尸体。
「是聪子喔。这样就看不出刺青了吧?」
从书架后探出头来的维雷维雷,脸上挂着愉快的笑容。
「太厉害了。不只刺青看不到,连是谁都认不出来。你用了什么手法?」
「很简单。我先把聪子打昏,然后用麦克笔把你推荐的短篇小说写满她全身。聪子醒来后,被食欲驱使,用刀子剥下自己的皮来吃。就这样一边品尝极品侦探小说,一边失血而死!」
回溯十一小时前。
维雷维雷在暗巷里打昏聪子后,开着厢型车前往废书处理场。
「这就是那个吃书的中学生?」
当维雷维雷从后车厢拖出聪子时,场长乔尼瞪大了眼睛。聪子望着大量的废书,像只得了狂犬病的狸猫般流着口水。
「没错,这工作很适合她吧?」
「我正为设备维护费用发愁呢。真想买下她——不过四千美元太贵了。」
「好吧,给你打五折。作为交换,我要一个年轻女人。」
「这买卖划算。」乔尼竖起大拇指,从保险箱里取出两千美元。「去挑个工人带走吧。」
维雷维雷与乔尼握手后,在作业区找到一名娇小的女工,掐晕她后搬上车。
「变态!你想干什么?」
那个浓妆艳抹得像香草蛋糕似的女人一醒来就尖叫。
「想试试当个少女的感觉吗?」
维雷维雷叼着烟,将刀抵在女人的脸颊上。